該是為這個部落格的副標題寫篇文章了!

許多認識阿左的人知道我現在跟家人住在一起,往往都會有兩種極端的反應--很好跟很不好!說很好的人會覺得住家裡很方便,說不好的則認為住家裡不自由,家人會管東管西的,而且一個gay跟家人住在一起都會面臨到逼婚的壓力。

對我來說,跟家人住在一起其實是利多於弊的,尤其阿左大概從十七歲開始就自己一個人住,後來經歷了當兵、工作、回學校唸書、繼續工作,一直到三年前因為工作的關係才「正式」搬回家裡住,一轉眼竟然也十六年過去了,回想起來也覺得恐怖--怎麼這樣一個人也過了十幾年?

搬回家裡最高興的自然就是陳媽媽了,因為這個兒子像是撿回來似的,現在能夠回家裡安定下來,當然很放心了。至於其他人擔心的「住家裡不自由」這件事情對我來說好像完全沒發生過呢!

原因是陳媽媽是個明理的傳統女人,雖然書念得不多(陳媽媽可是省立女中畢業的,在那個年代也算高學歷吧),但是她有一顆疼愛兒子的心,不會逼迫自己小孩去做不喜歡的事情,只要小孩喜歡,他們也覺得高興。

所以囉,有這麼一個疼愛兒子的媽媽,怎麼會不自由呢?

住在家裡到底有什麼好處呢?

1.不用做家事:我只需要負責把自己房間維持整齊就夠了,媽媽每天起床就會來打掃,只要我不刻意弄髒,家裡永遠窗明几淨。還有每每你想到應該要洗衣服的時候卻發現媽媽早就丟去洗衣機洗好而且把衣服折得漂漂亮亮放在衣櫃裡啦!

2.不用煩惱吃什麼:這應該是住家裡跟外面最大的區別了,因為永遠不需要擔心飲食的問題,不用煩惱老是吃自助餐或者速食會覺得厭倦。媽媽永遠有一雙巧手變化出各式各樣的菜色呈現在飯桌上,而且衛生又營養。阿左連每天的午餐都是媽媽準備好,帶便當去公司吃,羨煞所有同事。

3.掛號信永遠有人領:再也不用另外找時間跑郵局,然後可能大包小包辛苦搬回家,運氣差點還可能遭到郵局櫃台小姐的難看眼神。住家裡這一切都沒啦!

4.再也不怕忘記帶鑰匙:還記得以前在外租屋時候若是忘記帶鑰匙,那就真的很麻煩;可能得在外面等室友回來,或者得打電話找房東尋求協助,若是白天那就算了,三更半夜的話就自求多福了!

5.不怕詐騙集團:每次陳媽媽接到我在外面因為惹了什麼人被打被揍打電話回家求教的時候,陳媽媽都會馬上罵回去,因為她兒子如此的可愛帥氣,怎麼會有人捨得揍他打他呢,更何況這個可愛帥氣的兒子就在旁邊啊!

住家裡既然有這麼多好處,當然就是給它住囉。雖然說也有壞處(家裡電視永遠25頻道定頻),但是不管怎麼說還是這個家最溫暖最方便最窩心囉。有時候下班回家,雖然有帶鑰匙,我還是往往很驕縱地按下門鈴,然後請家人開門讓我進去,因為知道家裡有人等著你回去的感覺真好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布魯斯碎碎念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