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1 星期二
是的,護照終於確定是找不到了,也正式宣告蘭蘭蘭之旅當中後面的兩個蘭(英格蘭跟蘇格蘭)正式泡湯,因為沒有護照連飛機都上不去,更不用說進入Heathrow機場還需要通過海關跟護照查驗。
我的護照啊,你就行行好,趕快出現吧!這下子可真的很麻煩了,後續需要處理的事情相當多,大致歸納了一下:
個人部份:
1. 護照掉了要先去警察局報案。
2. 去臺灣駐荷蘭的辦事處訊問在荷蘭掉了護照之後要怎麼處理。
行程部份:
1. 倫敦五天的旅館已經不能取消了,所以拜託布萊恩跟比爾學弟務必一定要去倫敦,因為如果他們不去的話,馬上就是損失五百多塊英鎊的費用,他們去的話,好歹我只要貼一個人的住宿費就可以了,損失不會太大。
2. 事先買好London Eye、Tower of London以及Hampton Court Palace的票就當我大發慈悲送給布萊恩跟比爾學弟吧,還好當初網路買票的時候只買了兩張。
3. KLM那兩段機票(阿丹到倫敦及Glasgow到阿丹)得去問問看KLM要怎麼處理。
4. 倫敦到Glasgow的火車票是比爾學弟先買好的,應該是不能退了,得請布萊恩拿英鎊給他。
5. Haggis Tour的部份不知道怎麼處理,得問問當初網路預訂的那間公司。
看吧,遺失護照之後會引起這麼多後續的行為跟後果,真的是深深的為自己豬女的行為感到後悔萬分啊!不過這種事情並不是待在布萊恩家裡懺悔就可以解決的,該做的事情還是得做啊!於是呢,今天的行程就是:
1. 去史基普機場詢問是否有人撿到我的護照。
2. 去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單。
3. 拿到報案單之後去臺灣駐荷蘭辦事處處理後續的事情,這個辦事處不在阿姆斯特丹,而是在海牙!對,就是那個國際法庭所在地的海牙,從阿丹搭火車過去大概要一個小時,就自己看著辦吧,誰叫你要掉護照!(走一個嚴厲風)
還好,大善人包達恩先生今天休假,所以可以開車陪我去這些地方,真的是太太太太感激他了,不然自己一個人要去這麼多地方、面對這麼多單位、還要接觸這麼多的人,還真的是沒有把握可以搞定呢!
所以下一篇文章就好好的來寫一下在荷蘭掉了護照之後要怎麼處理吧,希望給大家有個心理準備,當然不要遇到是最好了,但是真的遇到的話也好歹有經驗分享,比較不會那麼驚慌,也可以避免無謂的時間跟精神的浪費。
- Jul 23 Sat 2011 22:24
2011初夏歐洲之旅五:護照遺失之後的無限悔恨及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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