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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阿左上個星期的某一天回到家,一進到房間就看到一封署名「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文山稽徵所」寄來的信件。看到這樣的標題就知道大事不妙,果然,打開之後就看到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你祖媽還要補稅,金額是新台幣5,538元!真是好樣的,已經二月了才要補去年五月的稅額,會不會太沒有效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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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原因,是因為原先的列舉扣舉額被調整了,以致於綜合所得淨額多了兩萬七千多塊,就是得補繳五千多塊的稅額!好吧,既然這樣也懶得把去年報稅的資料調出來檢查,你說要補多少就補多少吧,小老百姓跟這些政府機構槓上的話是討不到任何便宜的,就繳錢了事吧!

但是,就在阿左隔天上班要繳錢之際才發現當天並無法繳款,因為繳款期限是從2/11到2/20日這十天內,想要早點繳錢了事還不行,這到底是怎樣?可以再擾民一點!後來看了一下背後的說明,若是使用信用卡、自動櫃員機跟網路晶片金融卡以及至便利超商繳費的話可以在繳費開始的前五天繳清。 偏偏阿左要去繳錢的那天是前六天,很抱歉,再等等吧!擾民就算了,我想一定有人因為當天無法繳然後就忘記這件事情,過陣子又會被國家罰錢,或者背負逃稅的罪名!

另外阿左也看到信封上面一段文字的敘述非常好笑:

「納稅義務人若未依限繳納,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財產,依規定並可能遭受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處分」

可笑的是底下又另外用印章刻了另外一段話: 「台端若依限繳納,無須理會上述提示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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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怎樣啊?發現那一段深具威脅性的告知太過於嚇人了嗎?然後再補一句話安慰一下那些依照規定繳納的公民要他們不要害怕,上面的話只是嚇嚇那些不守法的人而已!就算我依法繳納,就可以把那些威脅的字眼忘掉嗎?先是威脅,然後又加以安慰,真是不解到底是怎樣的邏輯才會出現這樣的狀況。老實說若遇到比較不懂狀況的人看到那段說明還真的會被嚇到, 現在很多詐騙集團不就是使用這種口氣嗎,假冒什麼警察局國稅局之類的,說你的證件被假冒開了人頭戶現在要配合調查否則你的財產就會被沒收......之類的,就真的有不少人(包括高級知識分子)被這種口氣嚇到,接著就是乖乖配合詐騙集團的命令,錢就這樣沒了。老實說,我還真的有那麼一種「政府本身就是個合法的詐騙集團」的感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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